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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首次将传统天葬纳入规范管理

《甘孜日报》    2016年07月07日

    本网讯(徐登林)7月4日,笔者从州政府了解到,近期,我州印发了《甘孜州天葬事务管理办法(试行)》。据悉,这是我州首次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规范管理天葬事务,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界定了天葬场概念。天葬场是指我州辖区内为藏族群众提供传统天葬服务的固定场所,属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
    界定了管理范畴。规定天葬及天葬场属社会事务管理范畴,应当纳入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县(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天葬管理工作,天葬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派驻寺庙的管理机构共同落实天葬场的规范管理。
    规范了天葬场设立。明确了天葬场应当由县(市)人民政府设立,规定了设立程序、备案要求和天葬场选址应当遵从的原则,阐明了规范管理的天葬场和天葬仪式受法律保护,并列举了单位、组织和个人的禁止事项。
    规范了天葬场管理。规定了天葬场应当具备的场地设施并应建立完善天葬场遗体接收、登记、保存等管理制度,规定天葬活动中举行宗教仪式应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对天葬场接收处置遗体作出详细规定,特别明确因传染病或中毒死亡的遗体不得运往天葬场天葬。
    规范了天葬师管理。规定了天葬师的确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定期安排体检及职业准则。
    州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理顺天葬及天葬场管理机制,强化政府依法规范管理天葬场及殡葬服务行为,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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