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局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呼吸上清洁的空气。近日,按照州政府安排,州环保局代州政府与18个县(市)政府签订了《甘孜州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市)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为顺利推进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县(市)要从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整治燃煤锅炉、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治理城市扬尘污染、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和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为切入点,层层传导责任,制定落实推进措施,确保到2017年,全州各县(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45ug/m3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