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局办)2014年全省启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以来,我州已争取到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1.62亿元(含康定“11.22”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9972万元)。根据省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甘孜州国土资源局和州财政局积极对接,及时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报经州政府批准后,完成省级备案。近三年,我州共组织实施了重大地质灾害治理118处、排危除险223处、监测预警8383人次、避险搬迁安置7406户、能力建设项目10个等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保障了数以万计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很好的防灾减灾效果。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的控制了全州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我州已连续两年实现地质灾害“零死亡”。
近日,省下达2014年至2018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控制指标,甘孜州控制指标数为157983万元。据此预计,2017年、2018年全州将获得约41735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