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6年12月02日
本网讯(局办)近日,州国土资源局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对野外矿山进行实地核查,对涉嫌越界越层、未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8家矿山企业发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8家矿山企业立即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将核查所发现问题的线索移交给康定、泸定、丹巴等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成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及《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整改查处,务必整改查处到位,并将整改查处结果报州局审查备案。对限期内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将依法报请原颁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