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6年12月05日
——我州常态化开展法制宣传纪实
■本网记者 马建华
活跃在农牧区的法律宣传队
“无证上山砍树盖房该不该”、“捕杀野生动物该不该”、“前夫给孩子抚养费该不该”、“占用集体林地放牧该不该”、“扶贫资金使用公开该不该”……11月28日,窗外下着沥沥小雨,而康定市三合乡政府会议室里却座无虚席、气氛热烈,康定市人民检察院“贡嘎和风”法制服务小分队以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深入讲解,以案说法,解开了群众心里的“疙瘩”。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高检院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康定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开展的“土地乱象”整治、“缉枪治爆”工作等,康定市人民检察院刚刚组建不久的“贡嘎和风”法制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市各乡镇开展以缉枪治爆、生态资源保护以及妇女儿童保护、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大型法制宣讲活动。法制服务小分队以业务专家讲课、设置有奖问答、搭建法律咨询台以及检察长答疑等方式,将《刑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等十几部法律形象生动地展现给广大干部群众,群众纷纷点赞,宣讲不枯燥,发人深省。
在有奖问答过程环节中,一名群众向检察官发问,祖祖辈辈修建房屋都是上山砍树就地取材,沿袭了几代人,为什么到了我们这一代就会犯法了呢?
检察官当即列举了一起盗伐红豆杉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将林地归属、林木属性、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讲解了一遍,告诉群众,如果无序砍伐,森林资源枯竭,我们生存的家园就会受到威胁,频发的洪水、泥石流灾害便是血的教训,一些濒危森林资源更是稀缺。国家有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既然是国家法律,公民就必须遵守。既有鲜活的案例,又有法律解释,现场提问的群众会心一笑说,这下搞懂了,破坏森林资源和捕杀野生动物的事情干不得,造成严重后果还要坐牢。
如此精彩的讲解,群众直呼过瘾,一名年过七旬的老者十分激动地说:“我以前是一名公安干警,已经退休20年了,现居三合乡。在此之前,我从未听过如此生动形象的法制讲座,感谢检察官们,让我们足不出乡、喝着热茶就能长知识、学法律、防犯错,希望检察院能在今后多多开展此类活动,服务群众!”
“我们创新宣传方式,变‘坐着讲’为表演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变‘站点式’为‘流动式’,将‘面对面宣’传转化为‘网络推广宣传’,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提高全民法律素养,为康定早日实现脱贫摘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夯实法律基础”。康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与其事后普法,不如抓好长效性普法,让农牧民群众汲取丰富的法律知识营养,用法律知识来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丹巴县人民法院法官向群众发放《如何打官司》、《法官如何审案》、《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了群众提出的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和司法救助问题。
“手拉手倡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知法守法用法,和平和美和谐”,这一句句朗朗上口的法治宣传语,张贴在我州街道社区、乡村牧场上,被群众诵读传递。
今年虫草采挖季节,石渠县真达乡马背宣讲团的成员们跋山涉水,深入各虫草采挖点开展送法进高山活动。宣讲成员用通俗易懂的方言,讲解法律、法规,确保虫草采挖期间采挖点秩序的稳定。
今年夏天,州“法律七进”小分队来到石渠县虾扎寺,小分队成员向僧侣讲解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介绍了国家大政方针、宗教信仰自由、民族团结、和谐繁荣等政策,号召僧尼持戒守法、文明礼佛,做一名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僧尼。
我州将法治宣传纳入全州重点工作目标“依法治州”战略实施任务,明确“七五”普法启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法律七进”等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定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各项任务完成时限,采取不定期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深化‘法律七进’活动”纳入州人民政府今年重点督查事项安排,通过督查抽查及时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我州遴选出17名政治素质高、法律法规熟、藏汉双语精、宣讲经验足的骨干组建“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法律进寺庙’藏汉双语宣讲分团”,累计选送参加全省藏汉双语宣传骨干培训3期66人次;各县(市)局共计成立“七五普法”宣讲团18个,聚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双语宣讲员等143人,广泛参与进乡、入村、驻寺各类法治宣讲活动。
我州在普法形式上注重以各类主题活动为依托,有针对性地培育“法律七进”示范点,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动漫电视《洛登学法》、《法律相伴,快乐成长》等普法读本,“法治藏区你我同行”藏区法律知识竞赛等,内容丰富多彩,群众乐于接受。
由州司法局牵头,联合州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民宗委制发《关于加快推进甘孜藏区社会面依法治理常态化“法律进寺庙”工作的指导意见》,分解细化“四进七有”各项工作任务,依托各方职能优势形成合力。稳妥推进送法进寺庙,截至目前,已开展入寺宣讲756场次,在僧尼培训班中开设法治专题培训50场次,编制寺庙普法读物68种,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673名。精心设计寺庙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栏、法律服务联系点公示牌、法治标牌的规格版式,并编印成《甘孜州“法律进寺庙”设施建设参考图样》,印发100余册到各县(市),指导开展法宣阵地建设,设立寺庙法治宣传专栏332个,建设寺庙法律图书角283个,建设寺庙法律服务联系点325个。选派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法官、检察官、警察为补充的法律服务联系人,建立“一寺一法律服务联系人”制度,为寺庙提供定点法律服务,将寺庙法律服务联系点作为引导寺庙僧尼“遇事找法”的桥梁纽带。
今年以来,我州集中开展法律进寺庙、进乡村(社区)、进校园、进单位(企业)活动达2400多场次;开展“州委群众宣讲团和谐乡村行——全国宗教工作会宣讲”活动68场次;开展“清凉之夏·法治电影进乡村(社区)”活动,放映法治电影666场次;营造“感党恩、爱祖国、守法治、奔小康”社会氛围,制作山体标语24个、墙体标语400余幅。10月下旬,我州举办了“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素养”法律知识竞赛,全州6万余名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和寺庙僧人参加答题,掀起了新一轮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抓住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作为曾经的一名领导干部,我恪尽职守,一心为民,自从当上了单位的‘一把手’,我的法律意识逐渐淡化,一切自己说了算,不敬畏法律,最终滑向了犯罪深渊。”11月22日,在甘孜监狱警示教育现场会上,两名正在服刑的犯罪人员用亲身经历讲述了自己怎样走向犯罪道路、怎样成为阶下囚的根源和自己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以及从中汲取的沉痛教训,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告诫大家要引以为戒。
“在监狱这种特殊的环境和氛围中开展警示教育,比平时学文件和听报告的形式更直接、更生动,感染力、教育性、启迪性更强。”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组织州级机关65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后感受颇深,表示要遵纪守法,依纪依法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权力,珍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珍爱党和人民对自己的培养教育,自觉远离和预防职务犯罪,让廉洁铭刻人生,把清白留给历史,走好人生每一步。
泸定县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融入到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自觉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学习教育之中,采取上党课、观看换届警示教育片,举办《党章》、《准则》和《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等方式,大力开展党内法规的法治宣传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准则》和《条例》,同时立足泸定县情实际,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也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采取集中学、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该县充分利用各类培训和网上统一考试方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全县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公职人员参加涉及《社会保险法》《法律七进与基层法治创建》和涉及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的“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网络全员培训。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参加完50学时培训后都进行了网上统一考试,同时,组织了该县500名干部职工参加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县委政法委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参加了中央政法委“政法干部学习讲座” 、“四川政法大讲堂”等专题培训学习;各单位也结合本单位、行业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业部门网络培训和网上考试。
我州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方式,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深化“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州举办的以《宪法》为核心,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采取培训、讲座、自学等方式,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重点学习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不断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
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采取州、县(市)委常委会集中学法、州、县(市)委中心组专题法治讲座等方式,开展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依法治县(市)方面系列重要精神以及《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州、县(市)政府常务会议前,由法律顾问、法官、律师等采取讲解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州、县(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对新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州、县(市)人大、政协组织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我州广大群众因受文化水平限制,法律意识较为淡漠,普法工作任重道远,政法部门结合农牧民群众需要进行常态化普法,农牧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有所提高,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让法律进入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依法治州办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常态化普法,逐步构建广大群众依法办事良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