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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严明村级组织换届纪律

甘孜日报    2016年12月12日

 出台“六条标准” 采取“四问三审双承诺一宣誓”

    本网讯(记者 宋志勇 见习记者 刘娅灵)近日,记者从州委组织部获悉,为严格任职标准、强化选配程序,我州出台了村(社区)干部候选人六条标准,采取四问三审双承诺一宣誓模式选任村(社区)干部,对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实行四问,对差额候选人实行三级联审,要求正式候选人提前签定《任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双项承诺,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任职宣誓。

    对村干部选任实施六条标准。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严把选人用人关,切实选好配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把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中的现实表现作为第一政治标准。要求在推动精准扶贫、分配社会保障福利、发放赈灾救济物资、处理邻里关系、解决矛盾纠纷中公平公正地对待群众,没有私心;学法守法敬法,自2008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三代以内直系血亲近五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廉洁自律,未参与任何非法组织,无非法出境行为;脱贫致富能力突出。具有推动扶贫攻坚、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发展致富、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汉语表达能力;不折不扣执行县(市)、乡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创新性推进各项工作;全村(社区)90%以上的党员群众赞同、认可。

    对推荐出的初步候选人实行四问。一问当地的三老干部、离任村(社区)干部、普通党员,了解候选人各方面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二问扶贫攻坚部门和项目工程指挥部,了解在推进精准扶贫和项目工程建设等领域内候选人的现实表现;三问帮扶部门、结对共建共创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了解候选人的工作状态;四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对曾经工作过地方的村(社区)候选人做一个客观评价。通过四问,对每一位候选人形成综合评价。

    对差额候选人实行三级联审。先由乡镇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承诺;再由相关部门、熟悉基层的老同志和重点扶贫项目负责人、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长对人选再次审查,在乡镇党委出具的书面承诺上签字承诺;最后由纪委、政法、公安、统战、宗教等部门对人选进行专项审查,并在乡镇党委的书面承诺上签署意见后,由联系乡镇的县(市)级党员领导审核签字后向县(市)委上报候选人选符合审查要求。

    对正式候选人提前签定双项承诺。经县(市)委审批同意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向乡镇党委书面签订《任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

    当选的党组织书记大会承诺宣誓,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在驻村工作组监督下,向全体党员、列席代表宣读自己与乡镇党委签定的《任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并进行任职宣誓,请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监督执行。同时,在党务村务(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据介绍,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对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行全程纪实,从县(市)委的动员部署、驻村换届工作组调查摸底到大会选举完成、县(市)委组织部启动四问三审到正式批复候选人、乡镇党委启动村级党组织换届到正式任命等均全程纪实。对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因研究部署不实不力、不深不细,实施方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操作流程指导性不强,导致换届选举工作推动乏力的,将追究县(市)委书记、组织部长的责任;因宣传不到位、摸排不到位、情况掌握不准,导致出现系列问题的,将追究乡镇党委书记和驻村换届工作组组长的责任;因对候选人资格审查不严不实不准,导致问题候选人、不符合条件候选人进入正式选举程序的,将从严从重追究联系乡镇县级党员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政法、公安、国安、统战、宗教部门负责人责任;因指导不细不实、督查不严不力,导致换届选举中压缩程序、违规操作、走过场等,将追究联系乡镇县级党员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和县(市)巡回督导组组长的责任;因组织领导不力、应对措施不力、查处问题不力,导致换届选举不成功或出现拉票贿选、票箱中出来等问题的,将从严从快追究乡镇党委书记和驻村换届工作组长的责任;因对关于换届选举的信访举报不上报、不处理或敷衍塞责,导致党员群众意见大或出现群体性事件的,将追究联系乡镇县级党员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和驻村换届工作组组长的责任;出现其他问题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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