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6年12月13日
本网讯(局办)2011年至2014年,我州争取了6个县(市)(全省共建了21个县市)的县级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项目420万。按照《四川省县级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震防发[2013]40号)和《四川省省级财政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15]38号)有关规定,近日,省地震局组织专家对我州康定、泸定、道孚、炉霍、巴塘、乡城6县(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项目进行验收。围绕技术验收、档案验收、财务验收等内容,我州泸定、道孚、炉霍、巴塘、乡城验收合格,康定市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票据与档案资料不齐全暂缓验收。6个县(市)项目的建成验收进一步健全了我州县(市)防灾减灾工作机构,改善了业务和办公环境,提升了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