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01月29日
本网讯(徐登林)1月26日,笔者从州民政局了解到,2014年以来,我州以藏区“六大民生工程”和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项目为抓手,切实加强养老福利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水平,2016年底,我州“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满足率超过80%。
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把“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项目,与各县(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定期督促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在地方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我州近3年政府足额划拨省级补助资金1.89亿元,并安排本级财政资金1543万余元用于儿童福利院建设,配套了650万元用于敬老院建设,争取广东省和杭州市援建资金540余万元,县(市)级财政共计配套2197.51万元用于敬老院建设与维护。
近三年,新建和改扩建28个敬老院,新增床位2900张,新建和改扩建8个县级福利中心,新增床位780张,新建3个儿童福利院,新增床位1400张。目前,共有敬老院和养老福利机构床位6100张,儿童福利机构床位1400张,已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等特困人员4650多人,孤儿918名,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满足率达80%以上。同时依托城市社区和农村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5个,农村幸福院251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2.48万名困难家庭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
在最近3年,我州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待优惠服务。明确了60岁以上的老年人政务优侍、卫生保健优待、交通出行优待、商业服务优待、文体休闲优待、维权服务优待六大项目和27条优待措施,建立了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将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明确80至8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至9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200元。建立完善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继续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增长标准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2016年我州城市三无人员每月救助供养水平达54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员每月补助水平已达500元,分散供养人员每月补助水平达45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月最低生活养育金达1246元,散居孤儿每月最低生活养育金达7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