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02月24日
本网讯(局办)我州2017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近日出炉。
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平均工资的2%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职工不缴费)。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工资低于我州2015年全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2015年全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799元确定缴费基数。照此计算,用人单位每月最低缴额为405.93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自主选择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办法参保。选择统账结合办法参保,缴费费率为9%,享受住院医疗、个人账户待遇;选择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缴费费率为5%,享受住院医疗待遇。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799元,选择单建统筹办法参保,暨每月缴费289.95元,选择统账结合办法参保,暨每月缴费529.91元。
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为了确保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减轻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负担。近几年,参保患者就医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就诊率不断增高,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已突显。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通过测算,2017年将补充保险一保费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补充保险二保费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8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