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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2017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甘孜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2017年06月07日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精神,结合甘孜州地质灾害防治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2016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6年全州发生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灾(险)情32起,其中滑坡4起,崩塌4起,泥石流20起,其他4起;受灾人数398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3.84万元,潜在威胁1321人,潜在经济损失近16630万元。成功预警预报2起地质灾害,共紧急疏散转移避让受灾群众1000余人,避免679人可能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最大限度保障了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州经受住入汛早、秋汛猛、收汛晚、极端天气频发、降雨时空分布失衡、康定“1122”地震灾区降雨偏多等一系列的考验。再次实现了全州汛期地质灾害“零死亡”,这也是近六年中,第五次实现汛期地质灾害“零死亡”。

    二、2017年全州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致灾因素分析。甘孜州位于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交接部,扬子地台西缘。境内地形高差悬殊、气候复杂多变,寒冻分化作用强烈,地层岩性复杂,褶皱断裂发育,新构造运动强烈,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特别发育,广泛分布在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流域谷地及公路沿线,是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高发和易发区,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规模大、隐蔽性强、突发性强、成灾快、爆发频率高、延续时间长等特点,加之地震灾害和近年来局地强降雨和各类极端气候频繁出现,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爆破、开挖、堆载、切坡等)的影响,诱发产生新的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频率将更大,防治工作形势更加严峻,防治任务更加艰巨。全州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4176处(比去年同期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49处),威胁到5万余户28万余人的生命安全(威胁人数占全州总人口的25.69%),威胁财产约140亿元。在社会发育程度相对较高的康东4县(市),已查明17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占全州总数的42.8%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据州气象台预测,2017年雨季开始期为:北部局地在6月上旬,南部地区在6月下旬后期~7月上旬,州内其余地区在5月中旬后期~6月上旬前期,与多年平均开始期相比较,东北部个别地区偏早,其余大部正常。汛期全州暴雨、洪涝总次数接近常年和2016年。北部局地无洪涝,九龙、泸定、康定等地有重涝,其余大部地区有一般性洪涝。5月中旬后期~下旬东北部局部地区、6月下旬州内部分地区、7月中旬、8月中旬州内部分地区,9月上、中旬东部、南部局地分别有较明显的暴雨、洪涝天气过程出现。

    根据我州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的规律和特征、多年来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经验积累,以及震后地质灾害影响和破坏的滞后性,加之我州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加快的实际情况,预测2017年甘孜州汛期以暴雨、洪涝及短时强降水为主的灾害性天气引发泥石流、崩塌及滑坡等灾害,且此类灾害局地性和突发性强,防御难度很大,而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仍将存在,灾害类型仍以泥石流、滑坡和崩塌为主。根据已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结合全州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情况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等级,将已查明的中型以上133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州级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案点(威胁财产约112亿元,威胁人员约23万人),并就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分析(见附件2),同时落实了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未纳入州级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案的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同样需要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好防灾责任和措施。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2017年降水主要集中在6月至9,6月至9月是我州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尤其是出现阶段性强降雨时,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因此,全州地质灾害防治以69月为重点防范期,特别是阶段性强降雨出现时,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防范。要重视降雪融雪引发的、极敏感时间点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重点防范区域。“420”芦山、得荣“828831”和康定“11.22”地震灾区康定市、泸定县、得荣县、丹巴县、雅江县、道孚县及位于地震断裂带的九龙县、稻城县、乡城县、巴塘县、炉霍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区域,以及高山峡谷区的德格县和新龙县是2017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三)重点防范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县城、乡镇,特别是学校、医院、厂矿、在建工程等人口集中区域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

    (四)重点防范灾种。泥石流、崩塌、滑坡。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精心组织,强化巡查排查。各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排查巡查)为基础,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依托,精心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一步核对、更新完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落实责任,明确避险场所和紧急撤离避让路线。通过巡查排查工作,不断优化、细化防灾预案,指导开展切实有效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一表双卡”(“预案表”“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和防灾工作制度措施落实到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村、组、农户、学校、矿山和工程建设单位,并做好备案工作;高度警惕强降雨过程的出现,坚持汛期值班、动态巡查制度,坚持雨前检查、雨中排查、雨后核查,及时将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预案,建立完善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将排查结果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突出基层,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市)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和在建工程项目各方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各界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预防经验。要进一步加大区域内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力度,汛期,所有的高易发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要组织1-2次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和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面临险情能够有序、有效撤离。

    (三)完善体系,巩固群测群防。县、乡两级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在建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要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不断完善监测手段、监测方法、预警预报方式,优化避险撤离路线,加快建设避险场所,并做好避险的各类物资的储备,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防灾减灾效果。国土资源、气象、防灾减灾、水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不断总结成功经验,认真开展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努力提高预警预报的精确度,未雨绸缪,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千方百计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将相关信息传达至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乡(镇)、村、组、农户、学校、厂矿、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等,发生灾险情时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撤离避让。

    (四)强化预警,提高避让实效。各县(市)要结合地质灾害主动预防避让工作的需要,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全州在汛期要进一步推行主动预防避让,在重要转折天气过程或出现临灾征兆前,主动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提前转移至安全地带。

    (五)密切协作,实行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具体负责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住房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改部门要督促做好水电开发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要重点做好公路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要重点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住建和市政部门要重点做好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重点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移民部门要重点做好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预防和监管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对各类在建工程尤其是工程建设切坡等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防止和减少人为工程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加强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大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力度。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巡查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停工、组织受威胁群众避让搬迁等防灾措施建议。州、县(市)要组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导组,定期开展区域内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帮助基层干部和群众解决防灾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项防灾措施,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要落实督导经费。对因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不落实、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严格问责追究。

    甘孜州地质灾害防治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电话

    昂波       甘孜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18990455555

    罗布       甘孜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18990469672

    谭宗勇    甘孜州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副科长    18048094084

    卢洪沛    甘孜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18990469612

    甘孜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值班电话:0836-2835587 传真:0836-2835587

    附件:甘孜州2017年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重点监测预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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