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11月16日
个人缴费小幅上涨
本网讯(王霞)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1日,我州医保部门开始受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全州城乡居民带上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当地医保局或乡镇、社区可自主选择甘孜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或第二档缴费标准办理缴费。据了解,个人缴费标准小幅上涨,但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的政府(民政)补助力度不变。
根据个人缴费标准对照表显示,2018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困难群体成年人个人自缴费用标准一档为180元,二档为380元;非困难群体学生儿童为一档180元;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用标准为一档120元,二档为320元,政府(民政)补助60元;重度残疾人员个人自缴费用标准为二档200元,政府(民政)补助18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缴二档200元,政府(民政)补助180元; 孤儿政府(民政)补助180元。
据了解,选择第一档缴费年度医疗待遇报销限额为10万元,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报销限额为1000元;选择第二档缴费年度医疗待遇报销限额为15万元,门诊特殊疾病最高报销限额为1300元,住院报销比例比第一档缴费高5%。学生儿童按第一档缴费享受第二档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省、州、县财政按第一档缴费标准代缴。
2018年与2017年相比,个人缴费标准从150元/人上调至180元/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参保一、二档个人缴费都上调了30元/人。但值得一提的是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的个人缴费政府(民政)补助力度也随之提高,每人每年增加30元。同时参保报销等有细微调整,明确学生儿童按第一档缴费享受第二档医疗待遇,具体针对的是“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