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11月30日
本网讯(左光鑫)州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假释、缓刑、管制、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确保无一人脱管、漏管,再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2%,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好“管理者”,严格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严格实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入矫宣告,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开展宽管、普管、严管分类管理,强化日常报告制度和定位监管,详细了解每位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轨迹;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居住地请销假制度和居住地变更制度。当好“指导者”,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认识。结合我州实际,设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林区”建设区、敬老院义务服务点、公共街道卫生清洁区等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公益劳动,强化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当好“服务者”,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帮困扶助。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走访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低保、就业、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使其从内心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树立生活信心,提高矫正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