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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芦山地震甘孜州民房恢复重建推进会在泸定召开

《甘孜日报》    2013年11月21日

    本网讯(记者 邓安华)11月15日,我州在泸定召开 “4·20”芦山地震甘孜州民房恢复重建推进会议。州政府副州长唐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唐强指出,我州按照7月20日省政府召开的芦山地震灾区城乡住房恢复重建会议工作部署,尽快启动了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妥善解决了受灾群众过渡安置问题,完成维修加固农村居民住房12861户、农村居民住房重建80户、城镇居民住房维修加固311户,受灾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序实施。
   唐强要求,康定县和泸定县务必要按照省上重建时间进度要求,倒排工期,全力集中攻坚,加快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受灾群众住房恢复重建任务。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自力更生、主动重建的积极性,坚持安全第一,进度质量并重。在确保如期完成灾后民房恢复重建任务的基础上,康定县和泸定县要着眼长远发展,适时转移工作重点,注重以恢复重建为契机逐步提升灾区发展能力,实现灾区“家家有住房、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重建目标。民生项目重建要坚持与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和扶贫帮困相结合。要结合国家和省上加快发展灾区产业政策和灾区实际,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科学选择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灾区产业发展能力。要结合旅游全域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要结合对口援助帮扶,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推动对口帮扶向长期合作转变。要完善扶贫工作思路,坚持开发式扶贫,实行灾区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项目扶持与提高发展能力相结合,整合灾区新村、产业、道路、劳务、移民和社会投入扶贫资金,集中投向灾区贫困村,灾区扶贫帮困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大灾后重建效果,推动灾区经济发展上台阶,群众生活上水平。州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民房重建技术力量的指导,指派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特别要指导统规自建群众把好技术工作关。要全力开展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攻坚行动,做好受灾群众过渡安置。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对山洪、泥石流、滑坡和不稳定斜坡体等隐患点综合治理,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州级相关部门,康定、泸定两县主管或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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