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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是法治甘孜建设的基础

《甘孜日报》    2014年01月20日

   法治甘孜建设是助推全州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的固本之策,是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的保障。全民学法是实现法治甘孜的基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干部职工刻苦学法,增强法律素质和为人民服务本领。通过学法,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治甘孜建设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学法是基础,用法是目的,守法是关键。学法是为了更好地用法、守法。只有把学法与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管理服务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才能在做决策时考虑是否合法,办事时考虑是否合程序,才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将学法与依法维权有机结合起来,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才能真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目前,我州法治环境还存在突出问题。一些基层部门“人治思想”浓厚,“法治思想”淡薄。仍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总以为法治就是依法治“民”、依法治“人”,而不是依法治“官”,更不是依法治“权”;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仍习惯于发号施令,决策前不作深入调查研究,在决策中靠“拍脑袋”,不按程序决策,随意决策,对“权大于法”一直情有独钟,在个别问题上甚至“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一些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遇到问题时习惯用民间的、传统的方式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法治甘孜建设步伐,唯有找准“学法”这个切入点和突破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学法应做到“四个要”。学法内容要突出重点。领导干部应维护宪法权威,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知识为重点;干部职工应“熟悉专业法、掌握相关法、了解其他法”,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有所了解,对《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共用法律要有所掌握,对部门专业法要系统全面深入学习,做到熟悉并精通;广大群众要学习《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与自身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法制度要力求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包括党委中心组学法、党委常委会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部门办公会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法制培训、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制度。学法方式要注重创新。改变以往常用的“集中式”、“灌输式”的学习方式,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方法和手段。结合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按照“六五”普法的要求,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内容,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寺庙、深入到学校,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多在寓教于乐、寓教于情上下功夫,多在互动参与、交流共鸣上下功夫,多在喜闻乐见、鲜活生动上下功夫。学法效果要务求实效。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监督考评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能不能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把遵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标准,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状况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指标。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以用促学,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

  通过学法,实现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职人员依法办事、广大群众自觉守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在全州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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