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4年01月17日
本网讯(孟刚 冯艳)为褒奖见义勇为精神和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新风尚,去年12月,省人民政府、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对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12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进行奖励,丹巴县巴底乡齐鲁村村民丹林荣获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并获得奖励金5万元。
丹林是巴底乡齐鲁村村民。去年3月6日,他临危不惧跳入冰凉刺骨的金川河中勇救翻车坠河人员,成功将一名男婴救出,并积极与当地村民一道将事故车辆拖上河岸,不幸的是,男婴被救上岸时已溺水身亡。事发第三天,丹林和当地村民及死者亲属共同努力搜寻出了另一名遇难者的遗体。丹林不顾地方风俗忌讳,主动驾车将遇难者遗体送回家乡,其英勇事迹感动了死者亲属和当地群众,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去年4月,丹巴县人民政府授予丹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11月,入选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