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4年01月22日
本网讯(刘斌 白燕)1月11日至15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三个督查组,分赴石渠、甘孜、丹巴、九龙、海管局等9个县(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督导检查。
督查组深入酒厂、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市场、学校、厂矿食堂、卤味熟食品店、药店、医院,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重点检查原料和成品的索证索票、台帐登记、进货验收情况,对药店、医疗机构药师在岗、药品进货渠道、索证索票、过期失效药品器械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经营企业102户、医疗机构17家、药店25家。责成县局立案7件,给予警告16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暂停销售复方麻黄碱制剂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