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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甘孜日报    2019年08月21日

     本网讯 今年以来,我州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至8月,稻城县共开展执法检查90余次,完成省厅下派双随机执法任务12个,按期完成率100%,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案件8起,共计罚款100.1295万元。康定县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82台次,对环境管理不规范问题下达整改通知35份,共立案查处3起环境违法案件,结案3起,处罚金额共计27万元;石渠县依法对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国道G215线满真(青川)界至洛须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708.2238万元的行政处罚;乡城县组成联合执法队,历时11天,对全县范围内KTV、游戏游艺场所、校园周边烧烤店、夜宵店等夜间不规范经营活动开展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查处13家违规经营场所,共计罚款1.3万元,违规经营者全部勒令停止营业。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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