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4年02月28日
(2014年2月27日甘孜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康主任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州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法治甘孜建设等重大部署,高举法律旗帜,坚持正确方向,依法履行职权,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