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聚焦甘孜 >> 浏览文章

“尼司法”巧化干戈为玉帛

《甘孜日报》    2014年04月09日

  “我的工作就是进村入户,宣传群众最想听、最需要的法律知识,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我的追求,就是在司法为民中服务群众。”这是新龙县司法局乐安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尼玛翁姆写在工作日志上的一句话。
    五年前,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尼玛翁姆通过考试被分配到了新龙县乐安司法所,尼玛翁姆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农牧民群众普法、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尼司法”。
    4月3日一大早,尼玛翁姆带上装有干粮、法律宣传资料、笔记本的手包,这就是“尼司法”走村入户必备的“三件套”。
    一路上,看见风驰电掣般的摩托车,尼玛翁姆喊道:“扎西,骑车太快,撞到人要赔钱,还要吃官司哦!”
    扎西说:“尼司法,我不敢了。欢迎你到我家去坐坐,我们一家人最喜欢听你讲法律故事了!”
    尼玛翁姆要去处理然拉与贡嘎两家的纠纷。然拉与贡嘎家的房屋相邻,不久前,然拉家发生火灾,引燃了邻居贡嘎家柴房,火灾导致然拉家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贡嘎家经济损失2000余元。县公安消防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查,查明失火原因是然拉家房屋底层电线线路老化破损,引燃堆积的杂草及柴火而致。
    由此引发赔偿责任纠纷,他们双方相互猜疑,认为是对方实施的故意纵火行为,两家人互不相让,决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为了阻止这起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事态扩大化,乐安村调委会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了解,尼玛翁姆主动承担调解任务。尼玛翁姆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各自的诉求。经过反复分析、链接关系、梳理角度,掌握了其中化解不开的矛盾点,向调委会上报了《矛盾分析报告》。在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做出让步、调解陷入了僵局之际,尼玛翁姆将“法理情”三者结合起来,进行耐心调解,她甚至请来了县政协调研员来协助调解。
    尼玛翁姆希望村支书出面调解,村支书说,两家人都在找亲戚,想通过武力来解决,弄不好会影响社会稳定。
    在然拉家,然拉就滔滔不绝地说贡嘎寻衅滋事,要求尼司法为他作主。尼玛翁姆说,贡嘎的做法是不对。但你不履行赔偿义务,他没有拿到钱,如果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尼玛翁姆向然拉就《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中关于聚众斗殴相关处理规定进行了讲解。听完讲解,法盲然拉一下懵了。当听了尼司法提出调解意见后,然拉终于点了头。
    一墙之隔的贡嘎早知道尼司法和书记到了然拉家。见两人径直向自己家走来,他不屑一顾地说:“然拉不同意赔偿,我就还要骂他,还要找人收拾他,继续跟他对着干。”
    尼玛翁姆说,他没有赔偿是他不对。但是你的行为也不对,是违法行为。
    尼玛翁姆把带来的宣传资料给贡嘎进行了宣传,并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讲解,对精神损失费算了一笔账。
    贡嘎沉默了几分钟钟说:“然拉这个傻子咋晓得这些,尼司法,是不是你教他的?”
    尼玛翁姆坦然地说:“提供法律服务是我们司法助理员的职责,我给他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
    听了她的解释,贡嘎着急了:“那我不是要输官司丢面子,还要倒出钱了?尼司法,你一定要帮我啊!”
    尼玛翁姆把调解意见和盘托出。
    “尼司法,都按你说的办。何况我的财产损失,只是把一些不值钱的柴草都计算了呢。”贡嘎心服口服同意了调解意见。
然拉与贡嘎久拖不决的纠纷,经过尼玛翁姆的再三调解,终于达成协议,两位邻居又重归于好。(州司法局)
  • 上一篇:州交通运输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
  • 下一篇:州国土局党员“双报到”贴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