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邱文岚)4月8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交办会,正式启动《条例》制定工作,这将是四川藏区首部涉及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单行条例。
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经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今年将启动《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制定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常委会安排,州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工委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工作方案》,4月8日,根据《方案》按法定程序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交办,至此,《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制定工作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