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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县长和州级部门“一把手”廉政承诺书

《甘孜日报》    2014年04月22日

州委: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问题和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我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并庄严承诺:

    一、严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各行其是、阳奉阴违。

    二、严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讲程序守规矩,不自由散漫。

    三、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不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守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要求,不在工程招投标、自然资源开发权转让、物资采购、产权交易、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融资贷款、企业改制等经济管理活动中以权谋私。

    五、严守人事纪律,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跑官要官、不买官卖官或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六、严守生活纪律,强化纪律观念,不违规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坚决抵制会所中的歪风;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礼金借机敛财。

    七、严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干实事、强执行。公务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

    八、严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保密制度,不失密泄密。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愿从重或加重接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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