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8月19日
本网讯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率是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的约束性指标,日前,记者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统筹、强化技术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和强化监督管理,全力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据了解,我州成立了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甘孜州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加快全州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将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甘孜州“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到265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
同时,科学选址,从源头上从严把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工艺,优先选用技术成熟、流程简单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推广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式,着力解决高寒高海拔地区低温、低压、低含氧的生活污水处理难题和设施设备冬季防冻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涉藏地区专项资金、对口支援资金等专项资金,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安排用于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
制定印发《甘孜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试行)操作指南》《甘孜州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运行管理(试行)操作指南》《甘孜州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考核办法》《甘孜州城乡垃圾处理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督管理,做到规范运行、达标排放。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建立健全包县督导、巡查督办、进展通报、情况反馈、挂牌督办、清单制+责任制+限时销号制、挂图作战、聘请专业力量、特邀监督员等工作制度,全力抓实问题整改。严格执行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污水偷排、污泥乱倒、垃圾乱放、渗滤液直排、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
见习记者 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