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珂) 5月19日下午,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交办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煜康、州政府副秘书长张世旭出席了会议。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和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杨煜康指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维护城镇正常良性运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立法中,州政府一定要按照工作方案的时间要求,尽快成立工作机构,及时组织开展起草工作;要立足我州实际,切实把握好立法思路、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制定出符合我州实际、特色和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借鉴兄弟市州的经验,加强与省上相关部门的衔接,使得《条例》充分体现特色,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就制定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对工作重点进行了强调和说明;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对《条例》的制定提出了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