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3月02日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森林督查案件查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案件查处质量、查处率。我州从五个方面发力,全面推进森林督查“绿盾2022”案件查处攻坚行动。
建立责任体系。组建州级工作专班,由州林草局牵头,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协同配合,指导督促各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承担查处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由县(市)长负总责,分管县(市)长具体负责,整合力量成立查处整改工作专班,按“清单制+责任制”要求落实每个案件责任人员,确保案件查处、整改的落地落实。
依法查处案件。对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查处责任单位(项目业主),不得以处理施工单位、自然人等方式“化整为零”“以罚代刑”;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严格落实整改。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落实人员,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使用林地的要限时收回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确需继续使用林地的,应依法依规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对违法采伐林木的,限期补种树木。
严肃追责问责。对林地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提供虚假报告的,禁止在我州开展可研编制,并纳入黑名单;对提供虚假现场查验意见和佐证资料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故意“化整为零”“以罚代刑”的,查实后一律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追究失责、渎职责任;对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资源监管不力、失责、渎职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相关线索交由纪检监察机构追责问责。
健全管理机制。紧抓全面推行林长制契机,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将国家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林长制工作内容。充实县级森林资源管理服务力量,加强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影像、森林资源“一张图”等技术手段,全面构建“天上看、地上查、图上比”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基层林草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森林督查成果,强化日常监管,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控制增量,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王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