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人大副主任 宁绍武
正
确对待群众。要坚持人民至上,树牢群众观点。要时刻牢记人民是历史的主体、实践的主体、权力的主体、利益的主体、价值判断和价值实现的主体,坚定不移地相信群众的力量,相信群众的智慧,相信群众的创造。要维护人民利益,站稳群众立场。要真心实意地站在人民群众立场上,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谋福利。要牢记根本宗旨,走好群众路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下基层,多接地气,多查真相,多讲真话,多用真情,从群众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与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感情,在与群众相互交流中提升思想境界,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领导干部服务群众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的“满意指数”。
正确对待权力。坚持权为民所有。要尊重法律、忠实法律、敬畏法律,切实把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各项民主权力落到实处,充分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从思想上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本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权为民所授。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授权者,党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权力的行使着、受权者。 “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要利用权力把人民的事业做大,在权力面前把人做“小”,切忌将公权当私器、以权力谋私利。坚持权为民所用。自觉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个人利益同公共权力的关系,落实和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权为民所控。以公开的力量倒逼党员干部用权的自我净化,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正确对待政绩。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们所追求的政绩是真正让老百姓拥护、让老百姓高兴,真正为老百姓谋利益的政绩,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民爱民利民,其评价标准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要尊重客观规律,端正思想认识,用党的性质宗旨校正政绩观,多干一些好事实事。
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要大力倡导和践行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先公后私的奉献精神,坚决杜绝为谋取个人私利而损害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的行为。在对待个人利益问题上,一定要以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为重,做到先公后私。要敢于“亮剑”,敢于站出来,义无反顾地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牺牲个人的宝贵生命,去维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真正的党员干部、共产党人,别无选择,只有挺身而出,为捍卫人民和国家的利益而牺牲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