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柯敏琳)为进一步扩大我州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更多投资者来州投资兴业,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2013年11月16日,我州新制定出台了《甘孜藏族自治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分别在投资领域、扶持方式、扶持力度、优化环境等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同时,各县及州级行业部门结合产业和项目实际,量身定制了更加优惠的招商引资配套政策,为全州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投资领域更广。《优惠政策》按照我州“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的产业发展思路,结合国家、省等政策,对我州六大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社会福利、公共产业等16个方面投资领域实行了各项优惠。
扶持方式更全。《优惠政策》从税收、财政、土地使用、费用减免、工商登记、金融等方面实行优惠;提出了政府根据企业销售收入、新增入库税金、形成固定资产、上市、品牌建设、科技创新、景区星级创建等方面给予奖励的政策。
扶持力度更大。《优惠政策》针对我州产业发展的现状,对当前最需支持的产业如旅游、文化、高新技术等给予财税等政策支持,规定企业可根据产业情况享受最低2年最高10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进行减免的政策,规定政府可根据纳税情况对企业进行所纳实 际税额地方留成部分按30%、40%、50%进行返还扶持,还可根据企业贡献率、品牌建设、科技创新、景区星级创建、人才引进、用工等情况对企业法人代表、管理人员及等给予奖励。
投资环境更优。《优惠政策》重点对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等生产要素和人才引进、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给予的支持进行了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禁止事项及为投资者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进“关心爱护”工程、实行“保姆式”服务等各类环境优化方面作了规定,积极营造了“亲商、重商、爱商、护商、造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