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州安监局 )随着汛期的到来,为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我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加强部署,多措并举,确保汛期道路交通安全。
加强汛期安全责任落实。成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操作层面。
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管辖路段、交通建设工地和客运站(点)、渡船码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险情、排除隐患。
加强汛期安全监测预警预报。进一步落实监测预警预报责任,密切关注天气及汛情变化趋势,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发布预警信息、避让灾害隐患。
加强汛期安全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修订汛期应急预案,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严禁瞒报、谎报。按照“先抢通,后保通”的原则,全面加强公路应急抢通保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