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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建设成果 提升建设实效 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甘孜日报》    2014年08月20日

   ■州幸福工程活动领导小组
   按照会议要求,现就幸福工程第三阶段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明确指导思想
   全州第三阶段幸福工程建设要以“固化成果、提升实效”为总体要求,以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为目标,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创新机制和方法为手段,实现幸福工程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良性互动、幸福工程与群众工作全覆盖其他活动良性互动,巩固建设成果,提升建设实效,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开创群众得实惠、党委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
   二、确立目标任务
   第三阶段,全州巩固提升幸福工程百姓安居、劳务增收、全民保障、教育振兴、健康关爱、文化繁荣、农村甘露、远村点亮、交通便民、扶贫解困十大行动56个分项,计划投入资金58.3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安排36.30亿元,争取省级安排5.36亿元,州级 安排1.18亿元,县级安排3.18亿元,企业自筹、对口援建、投工投劳等其他资金12.31亿元。具体任务为:
   一是巩固提升百姓安居行动。计划投入6.25亿元,新建及改造住房2.5万多套,基本解决8万多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二是巩固提升劳务增收行动。计划投入579万元,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和素质,基本实现再就业和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三是巩固提升全民保障行动。计划投入7.23亿元,实现28万多城乡低保人口应保尽保、全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70%以上。四是巩固提升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投入4.57亿元,实施教育提升工程,惠及16万多名在校学生,努力实现“全域甘孜儿女上好学”的目标。五是巩固提升健康关爱行动。计划投入3.89亿元,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不生病、少生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目标。六是巩固提升文化繁荣行动。计划投入4686.8万元,强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实现农牧民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免费的文化“大餐”。七是巩固提升农村甘露行动。计划投入3864万元,实施安全饮水工程,覆盖8万余名农牧区群众,基本解决全州农村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八是巩固提升远村点亮行动。计划投入21.6亿元,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基本解决全州无电地区用电难问题。九是巩固提升交通便民行动。计划投入12.09亿元,实施农牧区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实现34个建制村通公路的目标。十是巩固提升扶贫解困行动。计划投入1.78亿元,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4万多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细化工作措施
  (一)创新机制方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创新藏区民生工作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幸福工程实施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认真落实《甘孜州幸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个办法,推进工程建设。积极改进奖补资金发放方式,坚持打卡发放和现金发放相结合,达到既方便群众领取奖补资金又加深群众对政策了解的目的。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积极参与幸福工程的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实现幸福工程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良性互动、幸福工程与群众工作全覆盖其他活动良性互动。着力把解决社会闲散青年就业、边远乡村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寺庙僧人社会保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就业、引导群众直接参与“五小工程”项目建设、寺庙扎空房棚改工程、创新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纳入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管用的办法和措施,推动一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强化资金保障。坚持“争取中央投资、省级补助为主、州县分级负责、群众自力更生”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资金捆绑、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办法,多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整合各类建设资金,推动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的争取、跟踪和协调,力促资金尽早到位。州、县财政要科学盘活存量资金、及时拨付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先行调度项目启动资金,有明确项目资金来源的,要提前支付,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加快实施进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工作责任。工程类项目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落实要素保障,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和时间节点安排,倒排工期、顺排工序,优化施工组织,力促项目加快建设、按期完成。培训类项目要加快培训方案、师资、课件等前期筹备,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奖补类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发放到卡(折)、奖补到人。
  (四)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资金补助类项目要严格按照调查摸底、公开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对于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严格做到政策公开、程序 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培训类项目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农牧民群众收入”为目标优化实施。工程类项目要严格落实规划设计、用地落实、招投标、竣工验收等程序,完善资料,规范建档,把基础做实做牢。
  (五)加强项目督查。强化抓幸福工程的职能职责,加强对幸福工程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地开展督查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限期整改落实,推动项目和工作落地。
  (六)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政策解读手册、结对认亲等其他五大活动等途径,向群众深入宣传幸福工程政策、工程进展、实施成效,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七)抓好建后管养。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及时交付使用。健全完善幸福工程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多方筹措落实管护资金,制定落实工程后续管护措施,切实加强工程后期管理养护,确保幸福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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