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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语,不可“以暴制暴”

《甘孜日报》    2015年06月18日

    ■ 江晨
    日前,厦门大学的学生完成了一组马路实验:在同一路口摆出不同语气的交通警示标语进行效果对比,结果出人意料,“请走天桥”这一传统标语近乎无效,行人横穿率约70%;而简单粗暴的“你丑你横穿”标语,反倒给行人更大震慑,劝阻效果最为明显,横穿率仅有40.12%。
    “你丑你横穿”这样生猛的标语相较于温柔的规劝,收效确实明显。但笔者认为,它在警示效果显著之余,没有任何值得回味的巧妙设计和人文关怀,这样的“放狠话”类似于“以暴制暴”,实际上是以一种不文明行为来遏制另一种不文明行为,不仅不怎么高明,还会污染公共环境。交管部门在使用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在日常生活中,类似“你丑你横穿”这样的粗暴标语,其实会不时出现。有些狠话、脏话甚至是诅咒的话被制作出来,让人看了不禁心惊胆战。例如,前段时间,乐山市井研县交警大队就曾设置“下坡敞放,胜过火葬”的交通标语,还有我们多少遭遇过的诸如“规范停车平安家人,恶意堵塞必遭车祸”、“乱倒垃圾全家死光”、“小商小贩入内,出门必倒霉”等标语,语不惊人死不休,简直雷人极了。
    无论书写者有多么无奈或愤怒,也不管是否真能起到阻止不良行为的作用,这种“越粗暴越有效”的语言暴力,都透露出执行方在思想上的懒惰,是简单粗暴工作理念的延伸,它还有可能激化矛盾,使问题双方产生报复心理,最终导致更加不文明的事情发生。
    呼唤文明,就应该发出文明的声音。笔者犹记得,行路途中遇到“赶一赶,人生更苦短”、“刘翔不好当,跨栏易受伤”等“高萌”的交通标语,或是草丛中“别踩我,我怕疼”这类惹人怜爱的环保标语,它们以灵活巧妙甚至调侃、卖萌的方式让人深深回味,也因触摸到人心底的柔软,而激发出我们自觉遵守规矩的“正能量”。
    行人横穿马路,一条小小的标语便能影响甚大,也让人看到“中国式过马路”并非“不治之症”,很多乱穿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其实都“有药可救”。相信通过更加讲究传播艺术的标语设置,制定完善必要的奖惩措施,“中国式过马路”说不定也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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