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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海螺沟管理局点赞

《甘孜日报》    2015年10月19日

    ☆话题背景:
    10月9日,网爆成都一游客在海螺沟旅游购物时遭遇“高价天麻”,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于当晚成立调查小组并立即展开调查并请求该游客提供相关线索。10月10日,调查小组奔赴成都当面向“天价天麻”事件当事游客深表歉意并退还了4000元天麻购物款,同时聘请该游客为“海螺沟景区服务监督管理员”,10月14日海螺沟管理局将该事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康巴传媒网》10月14日)
   ■欧阳美书 
   国庆大假,不良商家宰客的“天价”事件不少。青岛的“天价大虾”,云南香格里拉的“天价米斛”,湖南张家界、阳朔“天价药材”、辽宁盘锦红海滩的“天价豆腐”以及我州海螺沟景区的“天价天麻”等。
   不良商家哪儿都有,不只中国有,外国同样有,这本不奇怪,但“天价”宰客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部门的不同反应,却或多或少体现着当地政府部门的政务水平,以及公务员的精神状态和责任能力了。
   于是,我们便从新闻中读到,有的政府部门,以“无执法权”、“下班了”、“证据不足”等理由,与消费者“躲猫猫”;有的投诉见诸媒体后,事发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却当没发生过一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事件虽然最终获得了处理,但消费者所消耗的心力太多,对最终结果并不满意;有的消费者,买几两药花费数千元,至今投诉无门。
   但是,在如此多的相关政府部门参与的“大假互动”中,我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的表现值得肯定,值得为他们点赞!
   媒体爆光之后,海管局反应速度最为迅速!想来“不作为”也有道理,网上爆光,仅属一家之言,没有证据。但是,如果反向推理,其不作为就有问题了。消费者在网上实名诉苦,却搞假投诉,别人吃饱了没事干啊?投诉真假,要弄清楚并不难,两个电话就够了,而且,诬陷也是有责任的,投诉者知道地方官员也知道。再说,作为景区部门,哪怕仅仅是维护景区形象,也应该快速反应啊!可见,有媒体爆光,还不作为的政府部门,真的有问题。
海螺沟天价天麻事件的快速处理,还说明海管局的业务十分娴熟。快速赶到成都,从投诉游客那里弄清事实真相,当即退还货款并聘其担任“监督员”。这不是所谓“息事宁人”就能解决的,它必须有过硬的本领,当游客拿出证据再加以口头表述,作为调查人员的海管局官员,能迅速判断出真伪,说明其对景区及物价十分熟悉,对相关消费法规十分熟悉,甚至还包括对一些不良商家情况的掌握。
   事件至此,已经圆满解决,已经证明了海管局的公务水平和行政能力。但是,海管局却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不但处理了不良商家,还以此为契机,建立全新的“三天无条件退货制度”、“黑名单制度”、“假货三倍处罚制度”以及“举报奖励基金”、“违规赔付基金”。
    由此,笔者认为,海螺沟成为人人向往的旅游天堂和购物天堂,已为期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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