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习总书记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实际上,只有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与发展机制,才能把绿水青山这个最大的自然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吸引更多的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真正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说到底,要想要绿水青山,就要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绿色发展,这是保护生态环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破冰之举。过去,一些地方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建立了产业基础,积累起一些财富,但过度依赖资源的发展往往陷入了“资源陷阱”,甚至明知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为了当地利益、小团体利益、私利,搞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割裂了“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没能按照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找到其中的利益结合点。这也就意味着,发展不仅要讲速度讲效益,更需要在增长与保护、局部与整体、当前和长远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毋庸讳言,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而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从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现实来看,城市雾霾频发,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出行,农村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业环境受到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对环境的焦虑和不满越来越突出。可以说,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瓶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持保护优先,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不舍青山,方得金山。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支撑经济发展的要素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产业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重复的生产方式已经难以为继,拼资源、拼消耗的发展方式已不可持续。这就需要我们增强生态环保自觉意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最根本的就是要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治理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决不手软,决不下不为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真正实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