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洪
“孤儿费”“扶贫羊”都敢动,该发的补贴不发,该给的农资没给,反而利用手中职权或工作便利肆意侵吞贪占,中饱私囊、优亲厚友……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数月的通报来看,在一些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呈现易发多发态势。
基层腐败如此凶猛和没有底线,检察机关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也有佐证。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00余件500余人,共查办“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500余件2000余人。2015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依法查处了一批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领域的“小官大贪”案件,共142件210人。
“老虎”虽大却离人们稍远,“苍蝇”虽小则让群众更有痛感。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虽多数涉案金额不大,但多为各类扶贫救济款等资金,直接侵犯广大群众利益。比如,在任十年疯狂虚报冒领小麦、玉米直补款33.5万元,累计涉及土地面积上万亩。大肆敛财的山东省商河县郑路镇斜庙村原党支部书记甄兆忠,最终将自己送上被告席。今年7月下旬,山东省商河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甄兆忠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截留挪用,摊派克扣;虚报冒领,骗保骗补;吃拿卡要,“任性”用权;“雁过拔毛”,啥钱都占……从养老保险到孤儿费、抚恤金到农机补贴,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保命钱”等在一些地方屡屡遭到“揩油”“打劫”,让本已非常困难的群体雪上加霜。这样的腐败案件,凸显了某些基层干部搞腐败“无下线”的丑恶面目。对这样的“蝇贪”,检察机关绝不能手软。治本的基础是治标,当下,对基层腐败必须露头就打!
打防结合,方能治本。根治这些百姓周围的“蝇贪”,需要开好药、下猛药。基层腐败根子在哪里?一些廉政专家表示,基层“微腐败”现象是基层治理机制运行不畅的一种表现。基层党员干部被赋予的职能与可供调度的资源之间并不均衡。同时,基层党员干部看似受到多重制约,包括从上而下的问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但由于职务较低、人数众多,实际极易处于监督的“飞地”。
通过查处的案件可以发现,基层干部尤其一些基层农业管理部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断增大,一些干部“党、政、财”三权独揽,但相对应的监督却没有跟上。一些人长期在基层的关键岗位工作,掌握着“绝对权力”,利用手中权力寻租、敛财轻而易举。而部门内部不敢监督,上级监督又流于形式,必然走向腐败。有些群众即使遇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但迫于村干部在当地的权势,也是敢怒不敢言。
基层反腐,就是要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效监督用权行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可以通过典型案例梳理出基层职务犯罪案件的规律,针对容易滋生“蝇贪鼠害”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加大预防和打击力度。同时,结合检察机关自身法律监督职能,与相关部门合力填补权力运行的漏洞,最终形成长效防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