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6年12月13日
■刘怀丕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顶层设计和制度遵循。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要向细处下功夫,抓早抓小抓常抓实,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加强党内监督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堕落腐化、违法违纪往往是从小事小节小错开始,铸成大错后再去惩治,不如提前预防、防微杜渐。因此,加强党内监督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从小处着眼、细处着力,及时纠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党十八大以来,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从严查“节日腐败”到整治“舌尖上的奢靡”“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歪风”,无不是从细微处着手,作正风肃纪的大文章。事实证明,这些抓早抓小抓常抓实的举措,对于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及扭转社会风气,往往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党内监督向细处下功夫,首先是要抓早抓小,要从党员干部易触碰的小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不要让小毛病发展成大错误,不要让小问题积攒成大矛盾。其次要抓常抓实,要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谈话函询、常态化明察暗访等方式咬耳扯袖、提醒告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不犯错少犯错。
各级党组织应切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员干部也应经常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工作生活细节上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加强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让自觉遵守党内规矩、积极加强党性修养、主动陶冶道德情操,成为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自觉追求。
细节决定成败。只有从细处下功夫加强党内监督,才能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上下有效贯彻,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