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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甘孜日报    2017年02月21日

    ■字强

    近日,云南省旅游系统一名处级干部在微信群中发声,把记者比作“苍蝇”,抱怨媒体对云南旅游乱象的监督报道是“炒作”。

    尽管这名干部所在单位连夜发表声明称这纯属其个人言论,但此事确实暴露出一些地方个别干部仍然对舆论监督感到不适,甚至把来自媒体客观公正的批评视作挑刺儿、找茬儿。

    一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

    基于事实、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无疑有利于帮助政府部门履职尽责,促进党员干部勤政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舆论监督在帮助各级政府部门纠正偏差、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明白监督利剑高悬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必要条件,要努力适应舆论监督的常态化,树立阳光心态,把舆论监督视为镜鉴。

    实践证明,通过舆论监督对问题发现得越及时、越深入,就越有利于各级政府部门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反之,面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鸵鸟政策,甚至“捂盖子”,则不利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甚至贻害无穷。

    对媒体而言,批评性报道尤其要守住真实客观的底线,既不能因为个别问题而“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彻底否定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部门的努力与成就,也不能对“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式的丑恶现象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在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之下,党员干部都应有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心胸和勇气,借监督之力帮助自己化解矛盾、澄清谬误、改进作风、凝心聚力,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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