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康巴时评 >> 浏览文章

治理“垃圾围城”刻不容缓

甘孜日报    2017年03月15日

    ■言实

    垃圾污染现象之所以越来越严重,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立法的强制性规定。目前我国关于城市垃圾处理的制度性规定不少,却没有足够的威慑力。另外,像《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多以防治污染为目的,对如何将生活垃圾变为资源加以利用并没有给予充分重视。

    要破解垃圾围城难题,应完善制度,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城市垃圾的分类和投放方法,细化奖励和惩罚措施等内容,从法律上保障城市垃圾管理的有效实施。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作出有效处置,及时消除危害后果;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警示潜在的环境污染企业,促使其提升排污减排能力。

    垃圾要减量,分类是关键

    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也是解决垃圾围城问题的关键。首先,要统一制定垃圾分类、规范收集和转运工作的规范,给市民明确的指引。如规定禁止建筑垃圾、工业垃圾、餐厨垃圾、废弃农作物、绿化残枝等混入垃圾桶,有毒垃圾单独收集等;要实行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全过程监管的精细化管理,确定工作内容,落实部门职责;要积极借鉴国外垃圾分类处理的一些先进经验。

    其次,利用制度完善收运网络,扶持资源回收产业。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建设规模化的再生资源分拣集散中心,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采取政府采购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在垃圾分类前端环节引进民营企业,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动者和实施者。

    再次,培育市民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在垃圾分类实行的初期,可采取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方式,督促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资源化利用,变垃圾为“矿产”

    要做好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将垃圾变为“矿山”,强化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我国垃圾处理产业前后端链条环节间存在严重的脱节现象,成为制约产业规模化发展的一大瓶颈。应尽快建立符合经济性前提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为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鼓励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采用优惠的补贴政策,加强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开发与推广。加大对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标准规范研究、新技术开发和重大装备的产业化研发投入,建立一批运用新技术的示范工程,为我国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回收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在已有规范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国情,进行细化,真正使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并使监管考核指标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

    解决垃圾围城问题,要依靠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全民的积极参与。只有建立政府与社会、公众协同机制,共同促进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政府要做好顶层规划设计。切实把垃圾分类处理规划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范畴,尽快制定垃圾分类处理目标和控制排放量的具体措施,规划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及标准;大力推行垃圾处理综合服务模式,通过开发和开放垃圾处理服务市场,出台垃圾处理财政补贴、补偿等鼓励政策,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垃圾处理服务市场,参与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营运,为社会组织发展垃圾服务业提供广阔平台和持续性支撑。

    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实践证明,优化垃圾处理体系,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应主动参与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营运,补充职能部门专业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民营企业应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进军垃圾处理服务市场,大力发展垃圾处理产业,建设垃圾集中分拣厂和资源利用厂,形成“回收站(点)、分选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公众要全力支持。要破解垃圾围城问题,不仅要处理已经产生的垃圾,更要减少垃圾的产生总量。应倡导居民绿色消费,减少使用一次性制品;进一步增强垃圾分类意识,推动居民家庭分类袋装生活垃圾。社区及物业管理单位,要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与处置工作,推进垃圾处理可持续发展。

    


  • 上一篇:长治久安的力量在心上
  • 下一篇: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