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敬红
7月20日,色达县法院的宣讲干警来到该县康勒乡阿胶村开展法制宣传。
牧民们听说村里要来法院的法制宣讲分队,个个都很兴奋,还不到九点村级活动室就聚集了一百多人。最引人注目的要数打西二村的邱旺老汉了,他家距离村级活动室有二十多公里路程,为了赶上这场法制讲座,他五点半就起床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爬山涉水终于在九点之前赶到了法制宣讲点,匆忙中邱老汉上衣都穿反了,在大家的一片戏谑和笑声中邱老汉找了个离宣讲人员最近的位置坐下,专心致志地听讲。
宣讲人员刚刚讲完,邱老汉就用自己的事向法官们提起问来。两年前,邱老汉和别人因为一头牦牛发生了纠纷,对方借用邱老汉的牦牛驮运东西,但因对方看管不慎导致牦牛意外摔伤死亡,邱老汉因牦牛赔偿事宜与对方产生了矛盾。法官了解情况后,通过村委会找到对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向对方讲清了此事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对方在法律和事实面前一扫以往的蛮横嚣张,连连点头称是,并满口应承将按照市场价格赔偿邱老汉。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协议。一场由来已久,积怨颇深,可能导致更大矛盾的民事纠纷就这样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般地化解了
邱老汉和牧民们从此事中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他们都希望县法院多开展这样的活动,表示将多学法律知识、多看法制节目,学会用法律去化解邻里纠纷,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