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灵波王松获“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
本网讯(见习记者 刘小兵)日前,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丹巴县第二初级中学教师张灵波、泸定县得妥乡村民王松二人“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分别给予奖励。
2015年5月14日上午,张灵波途经丹巴县三岔河老桥时,偶遇路边一餐馆发生火灾,由于房内易燃物极多,火势迅速蔓延,随时有波及四周的危险。张灵波立即组织大家疏散周边群众,然后又冒险冲入火场帮助店主抢救财产。为避免液化气爆炸引发更大灾难,他冒着生命危险把被大火中烧得通红的液化气罐抢拖出来,解除了一场巨大的危机。由于火势较大,他的四肢、面部也因此被大幅烧伤、烫伤,目前已被四川省消防总队医院确诊为2至3度烧伤。
2016年2月8日是猴年初一,上午10时左右,王松正经过大渡河大岗山电站库区时发现有人向河边飞速跑去,反应机警的他断定一定是出事了。当他跑到河边时果然看到一名小孩正在距离河岸4、5米的水中呼救,河水已快淹没小孩的头部,但岸边的群众却一筹莫展。时间就是生命,稍有迟缓一个鲜活的生命便可能死于非命,王松连厚重的外套都没有脱就跃入水中,几个“大把”游到小孩身边,抓住他就往岸边拉。但是由于河水湍急、刺骨,加之小孩受惊挣扎,王松几番努力都没能成功,反倒使得自己体力严重透支、面色乌青、直打哆嗦。可是,此时王松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搭上自己也要将孩子救上来。经过十余分钟的殊死搏斗,王松和落水儿童终于在大家的帮助下上了岸。随后,王松又立刻组织大家将孩子送到了卫生院进行抢救。由于抢救及时,孩子5天后康复出院。
事后,大家纷纷称赞“王松救的不仅是一个孩子,还是一个家庭呀!”但王松本人却表示“当时真的没想这么多,现在想来也有些后怕,毕竟自己也有家庭和亲人,可是这种危急时刻就是容不得丝毫犹豫的。”
一名参与张灵波、王松二人“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评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灵波、王松两人在他人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舍身忘我、挺身而出,对于‘见义勇为勇士’这荣誉称号当之无愧,更向社会传达了一股强劲的正能量,值得广大群众尊重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