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社会民生 >> 浏览文章

永远绽放的高山雪莲

甘孜日报    2016年10月19日

——追记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知斌(中)
    图为苏知斌(左二)进寺庙开展同心同向活动。
    ■本网记者 马建华
    自从得知苏知斌去世的消息,与他结对的8户“亲戚”、2户贫困户和一名孤儿无不流泪。九龙县吉日寺的老僧人彭措扎西每天以泪洗面,日夜为他诵经祈祷。
    做百姓的亲人
    苏知斌积极践行群众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帮扶了1名孤残儿童,从学习、生活上给予其关爱。“有了苏爸爸的关心,我不感到孤单,因为他为我所做的一切,就像亲生父亲对待自己的儿女一样,给我买学习用品、给我买衣服,还经常到学校来了解我的学习情况,要求我努力学习,要做一名开朗乐观、阳光上进的好少年。”孤儿汤开军得知苏爸爸去世,哭得很伤心,但苏爸爸教育他做人的道理,他一直铭记于心。
    吉日寺一名年老僧人彭措扎西回忆与苏知斌相处的美好时光,心绪难宁。老人因年老体弱,无法在高寒的寺庙居住,一个人住在汤古乡中古村的一所房屋里,苏知斌经常前去看望,为他送去食物和用品,得知老人需要走十几分钟去别的村民家中背水喝,苏知斌带着干警挥汗如雨忙碌了半天,为老人接通了水管,解决了他的饮水困难。“他经常到寺庙来,看看我有没有过冬的衣物,看看我需要什么药品,了解我是不是吃得饱,他对我说,我们就是一家人,你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告诉我,我尽力帮助你解决。僧人也是国家公民,要遵纪守法,要爱国爱教。这么好的干部,咋说走就走了呢?”
    彭措扎西拖着病体来到检察院,颤颤巍巍地拿出一坨酥油,托工作人员一定要交给苏知斌的家人,老人流着眼泪说:“这么好的人,那么早就走了,可惜了,他对我那么好,我没有啥可以给他的家人,我天天给他点灯,念经,希望对他好!”
    得到他去世的消息,原魁多乡党委书记王美讯和海底村党支部书记潘长命连夜奔赴成都,强忍悲痛送他最后一程。苏知斌带着检察院干警为魁多乡做的一件件实事、好事历历在目。近5年来,苏知斌带领全院干警先后筹集资金3万余元,为魁多村158户亲戚送去关心、关爱,同时因地制宜,进行送法进乡村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和反邪教宣传,解民忧、除民惑,开展驻村帮扶和新村整村推进工作,为群众致富献策尽力。2012年,魁多村人畜饮水工程水泥严重短缺,检察院立即解决60吨水泥;2014年,魁多乡发生洪涝灾害,检察院投入资金数万元帮助群众抗击洪涝灾害,与灾民一道并肩战斗,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潘长命饱含深情地说:“海底村村级活动室由于经费原因,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苏知斌以单位名义,挤出5万元经费用于村级活动室更新建设;村民饱尝交通不便之苦,增收致富困难,苏知斌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八方奔走,终于为该村协调解决300余万元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公路通车那天,群众流出了幸福的泪水,他们铭记苏知斌给他们修通了‘幸福路’。”
    “我没什么基层工作经验,但是我相信真心付出不会错,能为村民实实在在的做点事,让他们满意,我内心感到很高兴。”在县检察院精准扶贫动员会上,苏知斌动员所有干警,也许有人会说,扶贫是扶贫部门的事情,我们的主业是办案,搞精准扶贫是不务正业,如果有这样错误的认识,我们的根本任务是什么?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很多同志都来自农村,亲人还在农村,投身精准扶贫的伟大实践就是为了我们的亲人不再贫穷。
    在魁多乡的田间地头,处处留下了苏知斌忙碌的身影,他与村民促膝交谈:“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你们有什么打算?发展什么产业切实可行?”在去世前一周,他马不停蹄地在魁多乡的江郎、海底、甲坝等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调研。“干扶贫工作,不能干部热群众冷,干部不能大包大揽,群众无动于衷,发展产业,干部不能包办代替,脱离实际,群众才是开展扶贫工作的主体。”精准扶贫对象古哈莫想发展山羊养殖业,但没有资金,苏知斌帮助他解决了5万元的无息贷款。“我的山羊产业就要见到效益了,苏知斌检察长却无法和我分享成功的喜悦,我还没来得及给他说谢谢,他真是我们困难群众的贴心人。”
    甲坝村幺乃组制定明年脱贫工作详细规划,苏知斌每次都要参加。“规划一定要有可操作性,要切实可行,不能挂在墙上,搞花架子,要与村民脱贫致富的愿望结合起来,力争做到一年有新变化,要让老百姓看到精准脱贫给他们生产生活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每次下乡,看到海底村漂亮的彝家新寨,他都要和干警们一道留影,并笑言:海底村现在这样漂亮,我们这样一趟一趟往这里跑,没有白辛苦!
    做群众的靠山
    2011年11月,苏知斌由炉霍县人民检察院调任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初来九龙,他向全体干警郑重承诺,他要做成三件事:提升检察形象、提炼队伍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他的话如同雪山下的岩石般坚不可摧。据不完全统计,自1989年以来,苏知斌独自或参与办理的400多起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自侦案件无一错案,追诉漏罪漏犯10余件(人),纠正案件定性不准20余件。到九龙任职检察长后,他依然坚持办案,查办了一批在全州影响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直到苏知斌去世,在他殚精竭虑夙兴夜寐的努力下,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得到了上级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2011年获九龙县“精品党建单位”称号;2012至2015年,连续四年获得州院目标工作二等奖,县目标工作一等奖;连续三年获得县维稳工作二等奖(2015年获维稳工作一等奖);2011年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12获“全州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13年“5·4”涉农经济案件办案组被州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2014年院党支部获得全州群众工作“先锋基层党组织”称号;2015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
    九龙是一个藏、汉、彝民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县,由于民族文化差异和资源开发导致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人情世故错综复杂,这样的现状给公正执法带来重重压力。苏知斌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排除干扰,铁面无私,坚持将所有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的铁案。
    2014年,原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谌XX挪用公款高达390余万元,社会关注度高,苏知斌带领办案干警搜集证据,并提起公诉,案件成功办结,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执法人员掌握着违法犯罪人员的“生死大权”。有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经办人员的基本情况,在他们看来,人都有弱点,只要找准了“弱点”,就没有攻不下的“堡垒”。但一次次尝试后,他们发现苏知斌是一块难以啃下的“硬骨头”。他不抽烟、不喝酒,送烟送酒行不通,给他送钱吧,怕他抓住自己的把柄弄巧成拙。2012年,苏知斌在办理一起某单位出纳挪用公款案时,犯罪嫌疑人送来10余万元求他“高抬贵手”,苏知斌严词拒绝,并告诫说,你行贿只能罪加一等,你应该配合检察机关把事情调查清楚,坦白从宽,不要把心思花在毫无益处的事情上。苏知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依法对其惩处。案件办结,犯罪嫌疑人家属跑到检察院,大吵大闹,并对苏知斌进行无理谩骂。苏知斌泰然处之:法不容情,触犯了法律,就得受到惩戒,这是法律底线,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我无愧于心。
    检察院业务部门新手多,很多年轻人没有办案经验,干警调查取证、核实证据的每一环节,他都认真指导,将自己的业务知识倾囊相授。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他都亲自审核,亲自把关,五年来九龙县院办理的数百起刑事案件和自侦案件,做到了无一错案,保证了案件质量。2015年初,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因为受害人是外地来九龙工作的,系犯罪嫌疑人妻子的同事,一时间流言蜚语,众说纷纭,在强大舆论压力下,受害人不堪重负辞职回乡。苏知斌在检委会上指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嫌疑人罪名毋庸置疑,如果办案人员听信坊间流言,影响判断,将使一名豆蔻年华女孩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她所受的侵害无人替她讨回公道,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良心是会受到谴责的。在他的亲自过问下,最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2012年,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某乡有名农经员挪用了老百姓的养老保险金苏知斌高度重视,派出了由自侦部门得力干将组成的专案组彻查此案。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取证,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们挪用侵吞的养老保险金,也被如数追缴。在养老金归还仪式上,苏知斌告诉大家:我们办案不但要注重法律效果,还要注重社会效果,一定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于这种蛀虫一定要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追回的保险金一定要我们亲自去退还给老百姓,让他们知道这个社会上还有一个部门叫检察院,会为他们主持公道。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是为人民声张正义的部门,请大家相信人民检察院执法为民的决心和能力!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请大家大胆的、及时的反映到检察院,我们一定会秉公执法,还大家一个公道,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做你们的靠山!老人们眼里噙着感激的泪花,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临别,老人们拉住苏知斌及干警们的手,依依不舍,说不出更多的语言,只是反复地说:“谢谢了,谢谢了……”
    
    
  • 上一篇:永远绽放的高山雪莲(上)
  • 下一篇:永远绽放的高山雪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