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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日报 2017年01月03日
本网讯(康讯)去年12月12日, 康定市人民法院对李某涉嫌盗伐林木案,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上缴国库;作案工具油锯2把、斧头1把、扣押的92件林木予以没收。
近年来,康定市森林公安局坚持不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严惩,有力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康定市的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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