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01月11日
■本网记者
“商圈”“平台”“联盟”“货币”“共享”“公益”……近年来,这些投资领域的概念不断凸显在人们的视野中,也有不少不法分子借此打起了你的坏主意。近日,省公安厅通报称2017年1—11月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经济犯罪案件4605件,涉案金额103.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95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5亿元。
公安提醒
如何识别防范经济犯罪?
一是不要贪图小利。切勿听信诸如“高利息”“高回报”的谎言,要知道天上不可能掉馅饼;
二是投资有风险,出手须谨慎。对于手头资金并不宽裕者,最好不要拿出自己微薄的积蓄(比如:退休养老钱)轻易投资,确实想投资的要走正规渠道,出手前先要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清楚,谨防上当受骗;
三是不要去参与所谓的“免费健康讲座”“免费参观旅游”“免费聚餐”等活动。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这类所谓的免费好处后面肯定都隐藏有谋利的暗箭,所以一定不要去参与,不要被他们所谓的热心、热情迷惑,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如何识别防范传销犯罪?
传销已成为危害群众合法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以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为幌子的聚集型传销依然严重,而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发展更加迅猛,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对国家经济安全及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并日渐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四川公安提醒说,对于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软件传播的内容,要看清本质,特别注意从以下三点进行识别:
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者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
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按照一定的规律形成上下层级关系;
三是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希望广大民众要擦亮双眼,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高息、暴富的承诺要保持清醒,防止跌入传销陷阱。对于身边发现的涉传线索,建议及时向工商或者公安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