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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人民法院五个“立足”促进民族团结

本站原创    2019年04月11日

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一个上榜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德格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三个离不开”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形成以审判推进创建,创建带动审判的工作格局。

◎县法院办 杨伟

立足审判职能,妥善化解民族团结之“纷”。始终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审执工作中,高度关注少数民族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延伸司法服务半径,依法妥善审理涉少数民族案件,努力让公平更有深度,正义更有硬度,司法更有温度,群众更有满意度。2014年以来,审结涉少数民族案件417件。

立足思想建设,逐步提高民族团结之“意”。锻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民族团结意识到位的法官队伍,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力支撑。积极组织干警学习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找准民族感情的共鸣点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努力把公平和正义传递到少数民族群众的门里门外,让少数民族群众更有满意度。2014年以来,组织干警学习党的民族团结政策20余次,撰写心得体会78篇,创建工作调研报告26篇。

立足人民法庭“五进”,促进民族团结之“和”。家和万事兴,民族和则国家兴。德格县域面积近1.2万平方公里,公共交通设施较为滞后,群众到县诉讼成本较高。德格县法院充分依托人民法庭“五进”活动,建立巡回审判常态化机制,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在26个乡镇挂牌成立诉讼服务便民点,努力减少群众诉累。同时,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法治思维。2014年以来,开展专题宣讲40次,自制双语宣传手册8000余份,覆盖群众8000余人次。

立足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民族团结之“力”。在安排各庭室干警轮流到立案窗口接访群众,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干警群众工作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双语干警“宣传员、翻译员、调解员”的作用,多方合力,抓好少数民族人才的队伍建设,采取基层任职等形式,着力提高法官的法律使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近3年来,招录、引进双语干警5名,派出双语干警赴西藏、成都等地参加藏汉双语培训10余人次,通过双语法官主导调解的案件达100余件。在人民调解员的选任上,重心向威望高、信誉高的群众倾斜,选任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占85%以上。

加大法治扶贫,增强民族团结之“福”。2015年以来,先后投入40余万元帮扶联系点打滚乡新建干部食堂、便民服务中心、洗浴中心等。2018年,自筹资金6万元帮助联系点五保户尼错新修房屋1所,通过与县妇联合力,2017、2018连续两年征得王洋粉丝协会爱心捐赠,联系点小学获赠价值20余万元的爱心书屋、校服、文具等,资助联系寺庙修建蔬菜大棚1座,联系寺庙噶拖寺被表彰为全省文明和谐寺庙。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对准威胁基层政权的“村霸”、宗族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2018年以来,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30次,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化平安德格建设,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脱贫奔康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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