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7月31日
本网讯 7月20日晚,泸定县兴隆镇刘某某喝酒后,借修通村公路之事与村书记袁某某发生争吵,后用拳头对其进行殴打,造成袁某某头面部软组织伤。7月24日,刘某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7月24日傍晚,一男子四瓶二两红星二锅头下肚后,醉酒倒在路边。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了解到醉酒男子系绵阳人,因感情问题醉酒倒在路边。民警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男子却扇了医护人员两耳光。在被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期间,耍泼打横“五连戏”,还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男子酒醒后,对自己行为表示悔恨,但再多道歉也于事无补。最后,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9日。
民警提醒:小酌怡情,多喝伤身。酒后要慎言慎行,处理事情更要找对方式方法,切莫一时冲动,做出殴打他人、暴力袭警等违法之事,酿成大错、自食苦果。泸定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