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3月24日
本网讯 近日,理塘县法院受理一起唐某某与蒲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审理前,蒲某某电话告知承办法官,其已通过微信向唐某某履行了材料款、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一起持续5年之久的纠纷,因蒲某某的自觉履行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6年初,蒲某某从南充来到理塘县城从事建筑业,在唐某某处赊购了7900元的五金材料。当年底,蒲某某悄然离开理塘,既不向唐某某支付所欠材料款,还将唐某某电话拉入黑名单。无奈之下,唐某某只能求助法律。虽然唐某某只能提供蒲某某的姓名和一个早已成为空号的电话号码,但该院却并未将其拒之门外,法官边安抚唐某某情绪,边到公安机关调取蒲某某身份信息。在取得蒲某某身份信息后,法官提示唐某某应追加蒲某某的妻子为本案被告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夫妻二人的银行存款。随后,该院干警向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开庭审理前,慑于法律权威,蒲某某自觉履行了案款等费用。
近年来,来理塘经商、务工人员逐年增多,经济债务纠纷也随之增加,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不安定因素。鉴于一些群众提供不出对方身份等必要信息的情况,理塘县法院组织民事审判团队,集思广益、献计献策,总结出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如到公安机关调取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提示当事人追加被告,冻结银行存款,到当事人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张贴诉讼材料等,促使当事人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郎正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