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8月02日
本网讯 为加大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宣传力度,消除部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误解,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近日,理塘县法院执行局在县城人流密集处开展执行难、“执行不能”宣传活动。
执行局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发放《执行难宣传册》和《执行不能宣传册》,让群众深入了解什么是执行难、什么是“执行不能”、法院对于“执行不能”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何防范“执行不能”等法律常识。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执行不能”及执行难有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有利于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社会共识,为解决执行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郎正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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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虽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存在不能及时全部执行到位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抗拒、规避执行或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法院查控困难;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难以找到等,导致执行工作难以展开。
执行不能是指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的资源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逐步限制被执行人活动的空间等措施,案件仍然执行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