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8月18日
本网讯 8月13日,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将一面印着“依法矫正 真情相助”的锦旗送给丹巴县司法局,感谢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和关怀。
杨某某因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因判决时杨某某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为不影响他的学业,司法所针对杨某某的特殊情况,实施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保证其顺利毕业,并拿到了毕业证。在杨某某接受社区矫正的两年时间里,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帮扶工作,主动与其沟通学习上、生活上的困难,开展心理辅导,进行正面思想引导,同时还积极为他提供基础性的法律咨询和帮助,让杨某某充分感受到刑罚执行过程中温情的一面,帮助其顺利完成社区矫正并回归社会。
近年来,丹巴县司法局秉承法治化、多样化、人性化、科学化的工作理念,以思想疏导为主,强化教育矫正,并给予社区矫正对象充分的理解、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帮助其顺利完成社区矫正并回归社会。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