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8月18日
本网讯 近日,理塘县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化解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的执行案件。通过耐心释法,向被执行人阐明随意担保的危害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成功说服被执行人偿还剩余执行欠款。
据悉,该案件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陆某某在此纠纷案件中原系担保人身份,但由于借款人死亡,申请人宋某某将其告上法庭,陆某某的身份由担保人角色转变成被执行人。通过法院调解,双方于今年4月达成和解,决定以陆某某长期履行的方式还款。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陆某某的生意越来越不景气,导致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宋某某来到该院执行局,再次申请对被执行人陆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维权。双方在调解过程中情绪激动,互不让步。执行干警逐个做思想工作,在干警一个半小时的耐心释法说理后,双方终于冷静下来。此案标的为28250元,前期被执行人已还4000元,剩余未履行案款为24250元,申请人主动让步放弃4250元的案款后,被执行人立即联系亲属当场凑齐1万元,兑现给申请人,并且承诺将在9月份还清剩余的1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此案顺利画上句号。
法官提醒
为他人担保要三思而后行。担保人在“保”住债务人的同时,也要想到自己的一诺千金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字千金”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在合同上签字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充分了解担保行为会造成的法律后果,并与债务人清晰划分各自所承担的责任,明确担保类型、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在替人担保时一定要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切勿碍于情面盲目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