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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捡到银行卡盗取11000元被刑拘

甘孜日报    2021年09月02日

本网讯 有些人可能认为用捡来的银行卡在ATM机上取钱,最多只是不道德的行为,与违法犯罪沾不上边。但《刑法》规定,冒用他人的银行卡,也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8月24日,康定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在康定市榆林街道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8月24日上午,许某某到炉城派出所报警称:因今天到医院打疫苗,不慎把一张医保卡和一张银行卡遗失,后到银行柜台办理挂失时发现医保卡里的钱被人取走,共计11000元。

接到失主报警后,炉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银行调取取款记录和监控,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郭某某,并将其抓获。

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供述,8月24日10时许,与朋友一起到医院打新冠疫苗时,在排队期间捡到一个卡包,内有两张银行卡,且卡包内有一串数字,于是抱有侥幸心理到银行去“试一试”运气。到达银行,便拿出两张卡在取款机上试密码,结果数字输入后,一张卡成功进入取款页面,然后就先后三次盗取了11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康定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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