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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夜巡捡到“大包裹” 连夜查证寻得失主

甘孜日报    2022年03月03日

本网讯 2月26日晚,白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前往盖玉片区开展夜间酒醉驾专项治理时,发现道路上(G215线米拉山公路段)有一个“大包裹”,民警上前查看后判断应该是过往的货车掉落的。

随即,民警调取了附近的固定卡口视频,并立即联系绒盖卡点对过往货车进行拦截询问,确定遗失物品的车辆后,民警与车主取得联系,终于在凌晨3点时找到车主并向其归还物品。民警向车主强调了长途运输应注意的事项,让车主一定要绑好货物,避免因货物掉落导致行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同时提醒车主一定要安全行车,切忌疲劳驾驶。州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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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货物、轮胎掉落事故的发生?驾驶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出车前检查车辆安全性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因此,驾驶人在出车前,一定要认真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轮胎等,尤其是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更要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严格检查,避免出现轮胎、备胎等掉落的危险情形。此外,驾驶人在日常中也要加强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遵守车辆载物规定,将货物捆扎牢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驾驶人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载、不超限,上高速前,要认真检查车上货物是否捆紧绑牢,防止车辆出现颠簸、急刹车等情况时货物掉落;此外,途经服务区休息时,也要下车再次认真检查货物的安全状况,确保货物捆绑的依然牢固,确保在行驶过程中不发生货物突然散落在路面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

发现轮胎掉落,需根据情况处理

特别提醒各位货运驾驶人,如果发现自己车辆所载物品或轮胎在高速公路上掉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可以自行处理的,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掉落物品;如果无法处理,应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报警,切勿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驶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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