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 2022年06月24日
以修建养老基地为由,吸引老年人来养老,收取老年人养老预付金。5月31日,记者从成都简阳法院获悉,近期简阳法院审理了一起以预存养老金为名的养老诈骗案件,三名被告人因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
该案涉及到的公司名为四川世华博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爱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注册成立。
2015年1月28日、6月2日,被告人周某与钟某先后分别向简阳市民政局申请对“简阳市博爱养老院”进行核名,但未获得批准成立。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陈某与周某以“博爱公司是简阳市民政局批准的养老机构”、“博爱公司在简阳骨科医院开办简阳博爱医养基地”为由对外宣传,吸引社会不特定对象到公司缴纳养老预存金。
四川世华博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营状态为“已吊销”
经司法鉴定,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博爱公司共向168名集资户收取预存金5,210,000元,造成黄某等168名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4,523,923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中,被告人陈某、周某、彭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168人非法吸收资金5,210,000元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法院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决被告人周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被告人彭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中老年群体,勿轻信他人,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在涉及处分自身重大财产时,应及时与自己的儿女进行沟通,避免因擅自决定陷入诈骗者的“圈套”,导致自身财产遭受损失。广大老年人群体也应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加强对诈骗手段的识别,警惕养老诈骗的陷阱。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