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8月25日
本网讯 近日,新龙县人民法院成功拘传三名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该院执行干警通过司法拘留强制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成功执结11件涉民生案件,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阿某、久某等12人与被执行人公某、尔某、泽某的11件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公某、尔某、泽某,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公某、尔某、泽某通过各种理由拖延执行时间。
8月12日下午,通过新龙县公安局的协助,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公某在白玉县安孜乡,随即该院执行局局长吴肇迪带队,协同该院法警队6人,驱车3个多小时前往安孜乡拘传公某。到达安孜乡后,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公某已经离开该乡,行动轨迹出现在白玉县绒盖乡。在白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及炉霍县人民法院设卡拦截等多重协助下,终于将被执行人公某拘传到案。
办案路上,得知该案的另一名被执行人尔某在阿坝州汶川县后,该院干警立刻兵分两路,一队干警连夜将公某带回法院;另一队干警则立即驱车赶往阿坝州汶川县,并于8月14日凌晨将尔某拘传到院;同日上午10点将执行人泽某传唤到院。
该院执行干警立刻对被执行人公某、尔某、泽某进行询问,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公某、尔某、泽某慑于法律威严,于8月15日将案款如数缴纳至该院执行局,该院执行干警随即将案款分别兑付给申请执行人。收到案款的申请执行人激动不已,拿着鲜红的锦旗到该院表达深深的感谢。
该院将继续秉承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信心和决心,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辰欣